云南省科技厅首页 > 反腐倡廉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紧盯节日重要节点强化“五一”、端午节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2017-06-05
[] [] []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把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监督执纪工作重要内容,紧紧围绕《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云纪发电〔20173号)精神,及时召开组务会研究制定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把好节日“廉政关”,进一步推进了综合监督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结合省纪委通知要求,于“五一”前夕向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发出《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函》。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持续传导压力,通过下发通知、会议传达、内网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组织对省纪委通知的宣传教育,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打招呼”,强调和重申“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筑牢纪律作风建设思想基础;427日和528日,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分别向三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361人次,充分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节日特点和重点环节,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在“五一”、端午节前认真开展了纪律作风自查自纠,眼睛向内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均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了本单位的纪律作风自查自纠,并通过门户网站、通知等方式公布了“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结合“小金库”、“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各综合监督单位由本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人事处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情况抽查检查,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按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工,驻省科技厅纪检组成立了由组领导带队的“节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组”,分别于426日至28日和526日至27日,对省科技厅及其直属单位、省科学技术院、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机关共计43个处室(部门)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组结合省纪委“十严禁”纪律要求,强化对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的研究分析,围绕综合监督单位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等方面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收发室、储藏室、停车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调看相关监控视频、检查公车管理和节日期间封存情况、抽查了5个部门的财务账目和公务接待票据。从检查情况看,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均认真组织了对省纪委通知精神的传达学习,重申了各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了本单位的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未发生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实现了“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将继续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推进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