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于2009年5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后勤服务保障部门,厅机关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新消防法。
通过系统的学习,广大职工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通过细致的学习,职工注意到新消防法的几个变化:一是限期整改不再是处罚前提条件;二是强化了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
此次学习不仅使广大职工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更为今后中心及大楼的消防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