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云南作为面向东南亚开放桥头堡的战略优势,促进滇泰在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合作,进一步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科技进步与发展,2013年1月14日,云南省应用技术研究院由赖于民院长率队,一行六人拜会了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
赖于民院长一行与泰王国驻昆明总领馆陈维钦总领事、王文贤领事、吴有仁翻译官进行了座谈。赖于民院长首先介绍了应用院和下属专业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与泰国及东盟合作方面现有基础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王志勇副院长介绍了应用院2012年12月期间赴泰国访问考察的相关情况。
陈维钦总领事对赖于民院长一行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泰国与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情况。2011年,习近平主席访问泰国时签订的中泰4项永续发展合作备忘录中明确了两国今后关于清洁能源和替代能源研发合作的主要内容,2012年,泰国总理英拉·西那瓦访问中国期间签订的17个领域合作文件中替代能源、生物质能源方面的合作也被列为重点内容。泰国“十年可再生与替代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泰国要确保实现可再生与替代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25%的目标。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太阳能发电总量将由目前的75.48兆瓦发展至2000兆瓦,风能发电总量由7.28兆瓦发展至1200兆瓦,水能发电总量由86.39兆瓦发展至1608兆瓦,生物质能发电总量由1751.86兆瓦发展至3630兆瓦;替代能源利用方面,乙醇替代汽油应用水平从目前的130万升/天发展至900万升/天,生物质能替代柴油应用水平从现有的162万升/天发展至597万升/天。目前,泰国在小桐子规模化种植、非食品原料加工生物质能、民用沼气、天然气发电等技术研发与引进方面有较大需求。陈维钦总领事表示,两国在新能源领域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双方围绕应用院下一步将推动的重点工作——共建中泰新能源联合实验室充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三点共识:一是泰王国驻昆明总领馆大力支持中泰联合共建新能源联合实验室工作,将在提供合作信息、协调泰方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由应用院尽快拟定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方案等书面材料,落实2013年4月组织云南企业和科研机构赴泰国深入调研、与泰国相关部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等事宜;三是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力争将共建中泰新能源联合实验室合作事项纳入2013年6月在昆明召开的第五次“泰北—云南省工作组会议”(泰国与云南省政府间合作机制)协商内容。